有人说“丝绸之路”的形成和发展只有1600 多年的历史,而“玉石之路”却有着6000多年的历史。这条“玉石之路”就是“丝绸之路”的前身。近些年,随着历史发掘研究的不断深入,关于“玉石之路”的各类观点层次不穷,争议也越来越多。
纵观中国古代玉器,各地都有取玉或制玉的历史。随着生产的显著发展,审美的不断提升,采玉的范围越来越大。仰韶文化是分布在黄河中游的新石器时代中期(距今7000-5000年)的一种考古文化,发现了最早的和田玉。考古遗址已达1000多处,经科学发掘的只有十几处,除个别遗址出土个别玉器(南阳黄山独山玉玉铲、高塘村双孔玉钺、淅川下王岗绿松石耳坠及项饰、郑州大河村玉璜玉环、洛阳锉李及偃师玉璜、济源长泉玉璧、南召二郎岗玉璜玉坠等)外,出土较多的要属陕西省南郑县龙岗寺遗址,共出土随葬玉器26件。其中陕西考古所藏的3件玉铲和1件玉刀,由西安地院珠宝研究室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除1件玉铲是蛇纹石玉外,其他3件均为闪石玉。因此,专家认为龙岗寺遗址这批玉器的原料产地大部分出自较近的四川汶川,也不排除个别玉料出自几千公里以外的和阗。但是,新石器时代的南阳已具有普遍采用独山玉料打制或磨制玉器的条件;采取就独山取材的办法,解决玉器材料的来源。
良渚文化(距今约5300-4300年)主要分布于长江下游的环太湖流域,南到钱塘江,北达江苏省中部地区,主要以磨光黑陶和精美玉器为主要特征,尤其是大量的玉器。良渚文化中的部分玉器已经经过部分学者用科学仪器测试,显示它们是以透闪石成分为主的玉石,和新疆和田玉的成分相同。如果按照今天的国标,这种材质的玉石都可以被称为‘和田玉’,因为国标中定义的“和田玉”仅是指以透闪石成分为主的玉石,而无产地指示意义(包括青海料、俄料、韩料)。梅岭玉石矿是20世纪80年代在我国江苏溧阳梅岭地区发现的软玉,90年代正式命名的,由于多种原因没有进行追溯和国家开采。有学者认为良渚文化中出土的玉器是“就近取材”的梅岭玉,但在主要的物性特征上,梅岭玉与和田玉无明显差异,平均相对密度为2.98,摩氏硬度5.5~6.0。所产软玉主要有白~灰白色的白玉。和灰绿~浅绿色的青玉两种。
1976年安阳殷墟妇好墓发现有755件玉器(距今距今3200年),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左右,即有学者指出,妇好墓中有和田玉,新疆和田玉早在商代时期就已进入中原,这一观点被大家接受并沿用至今。但是2015年底至2016年初,社科院文保中心对妇好墓出土的玉器进行科技检测,分析结果完全出乎意料:原本以为是和田籽料的玉器并非籽料,在查验了大量故宫博物院所藏的商代玉器及考古出土的商代玉器后,认为和田玉在商代就已传入中原的看法并不十分准确,目前并没有在商代玉器中看到新疆和田玉的影子。大量的商代玉器应该还是使用的甘青及以东地区所产的玉料,并不涉及西部昆仑山的玉料。
那么我国古代“玉石之路”真的早于“丝绸之路”吗?这个问题值得深思。
1、在宝玉石界存在争论。首先是地理学家、地质学家、历史学家、考古学家等认为:秦朝以前的疆域古地图中没有新疆和田和昆仑山。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认为汉代张骞通西域以前, 人们并不知道有和田玉。所以多数专家们对“玉石之路”有存疑。现代已知和田玉是典型的透闪石软玉,以白玉为主,最著名的是羊脂白玉其它颜色较少。
2、在上述文字中的良渚文化遗址出土的玉器原料有很大概率不是经过“玉石之路”远途运输的和田玉,而是就近取材的梅岭玉。玉在古代是宝石之首,玉器是权力、财富、礼仪等的象征。奴隶是不可能拥有玉的。甚至于连玉石具体产地都保密, 所以更不可能有“玉石之路”这种广而告之的贸易活动。因此,古史书中从来就没有“玉石之路”的文字记载。
3、在历史学、地理学、考古学等学科中的地图《贡山川总会之图》与秦朝古疆域图十分相似,人们根本不知道新疆和田玉和昆仑山, 所以不可能有“玉石之路”。而且我国考古工作大量出土的文物和研究资料证明,长江三角洲地区是人类起源地之一。新石器时代的诸多玉器应该都是以当地产出的玉种为主,其成分属于广义的“和田玉”透闪石成分。
参考目前已发现史料记载的“玉石之路”,咱们可以再深入判定一下。
西晋时期公元282年出土的《穆天子传》(距今约3000年),记载了近三千年前的周穆王驾八骏马车西巡游猎之事。周穆王从中原出发,途经甘肃、内蒙古和新疆,最终抵达昆仑山西麓。当时仍是母系社会的部落首领西王母,不仅款待周穆王,还赠他八车宝石,留下一段佳话。周穆王返途中,又在一些采玉、琢玉的部落处获取不少玉石,满载而归。这也许是和田玉由新疆进入中原最早并较可信的史籍。
古代先民从昆仑山和田一带,由近及远地向东西两翼延伸,把和田玉运到很远的地方。向东经甘肃、宁夏、山西,入河南;向西经乌兹别克斯坦,到地中海沿岸的欧亚各国。此即最早的“玉石之路”。周穆王西巡路线,就是这条古道的东线。郭沫若先生也曾作诗云:“国玉出昆山,西巡竹纪年。中原王母迹,献玉贺平安。”
古文献《管子》(距今2400年前)所述,中国古代帝王“贵用禺氏之玉”。禺氏实际是月氏的谐音,而古代的月氏就在西域。当时还有称为昆仑玉的,而和田地处昆仑山北麓,故昆仑玉的产地就在和田。
《史记》记载,公元前283年前,苏厉给赵惠王的信中说:如秦国攻下山西北部,控制住雁门关一带,昆山之玉不复为赵王所有。
魏晋南北朝至隋唐,新疆玉石输出情况史书缺乏记载。五代十国、辽、明,特别是清代,新疆玉石输往内地数量颇大。
元代的维吾尔大诗人马祖常写道: "采玉河青石子,收来东国易桑麻”。
据《契丹国志》记载:公元916年契丹政权管辖天山南北,这时西域境内的回鹘、乌孙、于阗、高昌等,均与契丹保持往来。他们每3年派遣使者前往一次,每次约400人,至契丹国献玉石及其他珍奇物品,契丹回赐不少于“四十万贯”。
后周广顺元年(951)西域使者带着许多货物去中原,其中有玉石、玉器及其他土特产品,返回时,携带大量中原生产的铁器、香料等商品。这些使者往返多取南道,主要是因为走南道去中原洛阳一带路途较近捷外,更重要的原因是走南道路过于阗采购玉石比较方便。
明代西域各地与内地商贸往来频繁,其中以玉石交换内地商品的,以哈密、亦力把里(伊犁)、瓦刺最为突出。明景泰三至四年(1452—1453)哈密献玉33500余斤,另400块;同年,伊犁献玉3822斤;次年,瓦刺献玉5900余斤。明廷均以绢丝作价,给予丰厚报酬。
清初至中期,政局相对稳定,经济繁荣,新疆与内地的贸易往来密切。和田玉石更多地输往内地,且倍受清王朝、达官显贵及民间的青睐,视其为珍宝,贵重无比。当时,以扬州、苏州和北京清宫造办处为中心,形成的玉雕业驰名海内外。清中期的玉石工艺,以室内陈设、器皿和佩饰为主,大至万斤重的玉山,小至玲珑剔透的器物,数量之多,质料之优,琢磨和设计水平之高,都是空前的,堪称一绝。
从乾隆年间开始,和田、叶尔羌每年都要“照例应进贡玉”,“每年采进玉四千余斤”。至道光元年(1981)30年间,新疆运往内地的玉石,不少于12万余斤,这还不包括私自开采贩运的。清代玉石开采由官府垄断,严禁私人采办贩运,但屡禁不止,甚至官商勾结,私自采运,从中牟利。
嘉庆十七年(1821)后,清廷采玉“减额每岁二千斤”,随后“因造办处所贮之玉尚多”,“足以敷用”,即暂停采办。
除上述资料,有专家通过前苏联乌兹别克斯坦史记载“公元前二千多年就有新疆碧玉发现”等资料分析,均推测很可能在五六千年前就有了“玉石之路”的雏形。“玉石之路”在汉武帝时被重新开发利用,商贩们从中原向西域运去大量的丝绸和药材,归来时又带回大量的玉石和当地特产。因运输玉石取此道而闻名,汉武帝在甘肃驿站设置“玉门关”,玉石到此便是进入国门了。唐代为保证商路畅通无阻,在龟兹设立安西都护府,在于阗(产玉地)筑城屯兵。以后历代这条古道上以玉帛交易为主的经济文化往来益加繁荣,有诗为证:“归随汉使千堆宝,少答朝王万匹罗”(唐·杜甫)。
因此,“玉石之路”与“丝绸之路”的关系,必然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玉石”的概念和种类也广泛而复杂,“玉石之路”不应仅仅局限于“新疆和田玉”的通商之路,更应将各地玉石工艺“就近取材”的运输路线贯穿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