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都知道今天的西餐里,餐叉是标配餐具之一。但在公元11世纪,当餐叉随着意大利面开始流行起来时,它却没有被意大利的教会所接纳,因此它曾长期被视为对上帝的冒犯,使用餐叉曾是严重的亵渎行为。而当时直接用三根手指抓饭则被认为是体面的饮食方式。餐叉直到公元18世纪之后才被欧洲社会认可,成为了常用餐具之一。
虽然中国古代因为石英砂资源相对稀缺,所以玻璃制作技术发展较慢。但眼镜这种在现代高度依赖玻璃的制品在中国古代却也很早就出现了。比如在创作于公元13世纪的《马可·波罗游记》里,就记载了马可·波罗在中国看到有些老年人读书时戴眼镜的场景,而这在当时的欧洲也被视为了一件新鲜事。虽然《马可·波罗游记》真实性存疑,但中国当时有眼镜却早已得到了考古印证。根据英国科学家兼历史学家约瑟夫·尼德曼考证,中国大约在1000年前就已经发明了眼镜。当时中国的眼镜所用的材料包括一些岩石晶体、石英、黄玉和紫晶等材料。不过因为造价高昂,所以当时的眼镜始终是少数贵族的奢侈品。
公元1651年,荷兰军队曾介入英国内战,当时荷兰支持英国的共和派圆颅党。在此期间,荷兰海军受到了盘踞英国南部锡利群岛的保王党攻击,因此对这些岛宣战。但很快岛上的保王党向圆颅党投降,所以虽然荷兰海军曾登上该岛,但双方却没有发生冲突。但此后双方也没有签署任何停战或和平协议,因此在理论上双方战争一直还在持续。直到1986年,锡利群岛的议长想起这事,反应给了荷兰政府,荷兰驻英国大使才专门来到锡利群岛,和其签署了正式的和平协议,这场持续了355年的“战争”才正式宣告结束。
因为几十年前的那部经典电影《埃及艳后》,埃及末代女王克里奥帕特拉成了一个全世界闻名的人物。但许多人不知道的是,虽然她被称为埃及艳后,而且也确实是埃及女王,但她却根本不是埃及人,而是希腊人。因为克里奥帕特拉是埃及托勒密王朝的末代女王,而托勒密王朝是由马其顿大帝亚历山大的部将兼好友托勒密所创建,而他的统治家族其实都是希腊马其顿人,所以其实从这个角度,“埃及艳后”也可以被称为“希腊艳后”。
路易查理是法国波旁王朝的末代太子,因此有时他也被称为路易十七世。但他仅仅4岁时法国就爆发了大革命,而在他8岁时,他的父亲路易十六被处决,法国波旁王朝灭亡。而此后他因为自己王太子的身份也很快被投入监狱。由于监狱中环境恶劣,仅仅两年之后他就死在了狱中。但在当时,法国很快出现了在狱中死亡的不是他本人的传言。而在公元1814年,法国波旁王朝复辟之后,在法国各地很快出现了差不多100个自称路易十七本尊的人。虽然这些人并没有得到公众的承认,但其中一些却各自拥有不少信仰者,有些信仰群体甚至持续至今。不过在公元1990年代进行的基因检测已经基本上排除了这些人是路易十七的可能。
中国古代发明了纸张之后,因为纸拥有很好的柔韧性,而且重量很轻,因此当时的工匠曾经对如何对其进行更多利用有过很多尝试,其中就包括将其应用于军事。比如《南史》里就提到过纸铠,而《新唐书》还记载在唐宣宗时,河中节度使徐商发明了纸甲。由于纸甲成本低,便于推广,所以在宋明时代,甚至一度成为了标准盔甲之一,曾有过官府一次性订购30000套的记载。
中国曾在2008年举办奥运会,3年之后还会举办冬奥会,所以大家都奥运会一定都不陌生。大家都知道奥运会是世界规模最大的体育运动盛会,但其实历史上的奥运会可不完全是这样。在近代复兴了奥运会的法国人顾拜旦认为在奥运会中举行艺术竞赛非常有必要,因为古希腊时代奥运会举办时就会同时举行各种艺术活动,因此在1912年到1948年的奥运会上,其实都举办了包括文学、建筑、雕塑、绘画和音乐等艺术比赛,总共产生过151枚艺术比赛的金牌。
大家现在去一些西式快餐厅吃饭,点了薯条肯定都会配一两包番茄酱。但有些朋友不知道的是,英语里“番茄酱”这个词叫ketchup,它是英语里的一个中文借词,其实是把广东话里的“茄汁”直接音译过去了(现在ketchup在英语里代表各种酱料)。而在公元1830年前后番茄酱刚刚出现在美国的时候,俄亥俄州一名叫约翰·库克的医生曾把它作为处方药品销售,用来治疗消化不良,结果大受欢迎。而几十年以后,番茄酱才在西餐中成为了常用调料。
对近代历史有些兴趣的朋友对美国总统尼克松一定不会陌生。而极少有人知道的是,尼克松除了是位政治家,还是一位才能得到公认的音乐奇才。他可以熟练的演奏钢琴、萨克斯、单簧管、手风琴和小提琴五种乐器。而在担任总统期间,他还曾多次在一些公开场合表演,其水平得到了许多音乐界人士的认可。
除了尼克松,林肯也是另外一个大家非常熟悉的美国总统。而许多朋友同样不知道的是,林肯的身高高达1米93,其实是一个彪形大汉。而他年轻的时候也没有浪费自己的这个体格,热衷于从事摔跤运动,并成为了当时美国最强的摔跤手之一。林肯平生曾经参加过300多场摔跤比赛,而他只输过其中一场。
爱迪生是世界闻名的美国发明家,相信许多朋友小时候可能也都读到过他发明电灯的故事。但其实这个事是非常有争议的,因为在爱迪生的公司推出电灯前一年,英国发明家约瑟夫·斯万已经获得了白炽灯的专利,另外美国人威廉·所亚也发明出了电灯。因此在爱迪生在美国申请电灯专利之后不久就引发了专利权诉讼。在公元1893年,美国专利局甚至裁定爱迪生的公司只是修改了威廉·索亚的发明,因此其专利无效。爱迪生的公司上诉了六年之后,才重新得到了电灯的专利。但为了防止进一步的争议,爱迪生还是和斯万在英国建立了合资公司,一同销售电灯,等于也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斯万对电灯也拥有部分专利权。
古罗马时代,人尿曾经成为流行的“漱口水”。当然这种习俗其实也有一定科学道理,因为人尿里含有一些氨,而氨是世界上效果最好的清洁剂之一,所以也确实能起到清洁作用。但是无论怎么说,这个习俗恐怕是没法逃脱重口味的名声了。
1929年,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两名研究者厄内斯特·格伦和查尔斯·布雷曾把一只活着的猫做成了电话。他们把这只猫的颅骨打开,把其听觉神经与电话线和听筒分别连接,然后一人立即离开从别处拨打这个电话,当另一人对着猫耳朵说话时,对方竟然听到了声音……
自古以来,丝绸就是中国古代最主要的出口商品之一。而丝绸在全球大受欢迎,与其是中国独有的技术有密切关系,而古人也很早就意识到了织造丝绸技术机密的价值,因此为防止其传到外国也设置了严格的防范措施,将丝绸技术和蚕种走私国外在很多朝代都是重罪。但因为丝绸对各国吸引力实在太大,所以还是不断有人尝试获取这种技艺。根据一些欧洲传说,在公元6世纪,有两名东罗马的基督教教士曾在查士丁尼大帝的支持下专门来到中国学习丝绸织造,而且最后成功地将一些蚕卵偷带回了东罗马,使后来几百年东罗马曾经垄断了欧洲的丝绸市场。
在美国南北战争期间,因为南北双方都允许需要应征入伍的人给别人支付赏金代替自己从军,因此催生了一大批专门替人从军,之后不久就想办法当逃兵,然后再替其他人从军领赏金的人。一些老油条甚至把这种方法当成了致富捷径,在南北之间频繁转换,获取了大量报酬。虽然南北双方都会对这种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甚至处决过许多职业跳槽者,但因为不是所有人都会被抓住,所以在战争期间,这种现象还是屡禁不止。据记载,最多一个人的跳槽次数甚至达到了32次之多。